家庭和睦與溝通的法則之三





作者:袁台清 牧師

二、 建立正常的婚姻關係

以色列男子發生中年危機,娶外女使前妻傷心痛苦,連上帝也感受到悲情,因為在上帝眼中離婚是罪。在上帝面前所立的婚約有五方面的意義:

1. 一生守住真誠相愛。
2. 建立同甘共苦的家庭。
3. 在性生活中彼此信賴忠實,有困難共同面對,彼此協調,相互滿足而非向外尋找滿足。
4. 夫妻彼此照顧互相關懷、支持,終身相許。
5. 同心養育下一代。

所以一旦離婚,就破壞這五方面的盟約,這是神所恨惡的(瑪二:16)

婚姻失敗有很多原因,基督徒夫婦在婚姻生活中出現問題時,要尋求疏解、輔導,雙方以積極態度提出改善方法。我們必須從信仰角度來看婚姻,婚約乃一生之久的承諾。必須以堅強的意志來承諾,即使有問題,也要同心來解決,這其中和好與饒恕的實踐是一個成功婚姻的必要條件。

全文 3/4,待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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